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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向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7000多家企业单位派人驻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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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3-10 16: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山东省工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等12个系统将陆续向包括化工园区和民爆、爆破作业、建筑施工、“两客一危”、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派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驻点监管。

    截至目前,山东各级各有关部门已确定驻点企业、单位7029家,选派驻点人员6962人。

    监管的原则是:“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分类监管。

    驻点监管的重点任务包括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等内容。

    驻点监管企业范围

    对省内所有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企业进行起底式、拉网式督导检查和驻点监管。

    省应急厅负责对中央驻鲁企业二级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和省管企业(总部、集团公司)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应急局负责对中央驻鲁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省属企业(省管企业除外)和市管企业进行驻点监管。各县(市、区)应急局负责中央驻鲁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和其他企业单位进行驻点监管。

    驻点监管方式

    驻点监管采取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市、县(市、区)应急局负责对辖区“不放心”的、重点关注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工贸企业进行实行“一对一”蹲守驻点式监管,对其他企业实行一个驻点监管工作组负责 3-4 家企业的流动驻点式监管。

    驻点监管工作组人员组成

    按照“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原则,驻点监管工作组参照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模式,分别由应急局 1 名同志带队、1 名同志参加,聘请 2 名专家,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宣传培训、警示教育等方面的督导帮扶工作。

    驻点监管工作组主要任务

    1、《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行业标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率 100%、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率 100%、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率 100%。

    2、按照“两个全覆盖”“两个零容忍”的要求,督促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 动,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等要求,深入开展起底式、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 查清单、问题整改清单,通过铁腕手段、坚决措施,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 100%。鼓励企业员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建立职工排查发现处置奖励清单,对发现的隐患和对整改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奖金落实率达到 100%。

    3、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遇险疏散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全员参与演习演练率达到 100%。

    工作要求

    各市、县(市区)应急局要高度重视,抽调政治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干部进行驻点监管。选派干部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不承担派出单位相关工作。

    各驻点监管工作组人员进驻到位后,要设置办公地点,遵守企业工作时间,深入调研摸排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大量小的散的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各工作组每日实时提报排查发现的问题,每周向市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派驻期间,驻点监管工作组要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在组织大型集中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时要加强防护措施。



    文章来源:转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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