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强化即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阶段性目标,其他9个非传输通道城市达到相应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强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强清洁取暖建设;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面源污染管控;
在秋冬季期间,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市,公开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