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EPS商城 于 2022-12-16 14:40 编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除了国务院安委会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之外,各省也相继发布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山东省
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
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总监、危险作业管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举报奖励、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严查违章操作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格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查重大事故隐患。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和物质保障的执法检查,严查演练造假、演练形式主义。加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执法力度,严查无证操作、使用假证等违法行为。
在执法检查期间,省应急厅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视频督查与线下督导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开展督导检查。线上督查将通过省执法信息平台视频加强对执法记录仪的实时调度,远程参加市县执法启动会、沟通会或总结会,视频督导执法检查和问题处置。线下督导拟成立4个执法督导组,分片区同步开展督导和暗查暗访,对本年度省级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企业和第一阶段执法检查企业进行“回头看”督导,对各市县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江苏省
自11月25日江苏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来,该省聚焦危化品、矿山、燃气、自建房、建筑施工、“两客一危一货”、消防、海洋渔业、水上交通、中小型工业企业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50条重点治理内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突出冬季安全防范重点,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管,督促化工企业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措施,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得将专业燃放类的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库房、烟花爆竹零售店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严防矿山企业年底赶产超产、冒险作业,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严格高速公路、长江汽渡恶劣天气禁限航管理规定。
聚焦冬春火灾防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整治,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清理厂房车间违规住人、违规电气焊、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隐患。要求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场所将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整治餐饮场所烟道清洗不到位、群租房等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
对于面广量大的中小型工业企业,从火灾防范、危化品使用、危险作业、责任落实等方面明确10条硬措施。比如,针对“厂中厂”管理难题,要求出租方不得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个人,要求吊装、高处、有限空间、动火、大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作业条件确认和现场监护等。
四川省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到明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聚焦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是对春节前停工停产的重点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进行重点执法;第二阶段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暗查暗访等工作,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停工停产企业进行抽查;第三阶段重点对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前期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取缔的高危行业企业,对重大隐患整改闭环情况进行再核查,凡是隐患重复存在、反复出现的,一律依法进行处罚,杜绝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带病”生产经营。
《方案》要求各地对本地区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一次全面辨识,并结合岁末年初的事故特点,找准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聚焦研判出的重大风险,有针对性地实施拉网式执法;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存在的重大风险,将管理基础薄弱和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制度,依法查处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多次被举报的企业,要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综合执法监督局了解到,针对专项执法行动中拒不执行监察指令、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复发生的,将依法实施停止供电、停止作业、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严罚重处;对符合行刑衔接移送条件的,将应移尽移。
山西省
为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决定,自11月24日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党委政府督导巡查同步开展、一体推进的方式开展。
在省级层面,山西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以及各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19个专项行动领导组。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按照要求,各市县要成立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形成“党政领导牵头、监管部门承办、企业负责落实、纪委监委督察”的工作格局。
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坚持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充分运用在线远程督导检查、电子封条、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确保工作不断线、监管不空档。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法定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与此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和纪委监委将派出专人,参加各级安委会综合督导巡查组,开展联合督导巡查,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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