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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危化品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为当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供有益补充。
据统计,当前各类事故易发多发的原因大都是“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全省范围内,亟需制定出台一部从“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等方面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严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针对事故致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清单》共设置11大条42项。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风险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艺安全操作、设备完好性管理、自动控制管理、作业安全、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本质安全、其他等11大条内容。企业要制定和落实有效措施,严格管控人的不安全行为,彻底消除管理上的缺陷,严密防范《负面清单》所列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结合10月份开展的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清单》将被作为危化品企业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的专题课件,录制视频培训宣传片,所有危化品企业进行观看培训,做到一企不漏、一人不落。《清单》全员定向培训组织落实情况将被纳入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严格检查考核。 文章来源:转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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